2018年11月0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动迁区拆除项目招标公告11月8日 |
| 时间:2018-11-08 13: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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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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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动迁区拆除项目招标公告11月8日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动迁区拆除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招标人为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249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196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拆除房屋约1400户(其中前上作村约600户,陈新庄村和辛堂村约800户),总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以实际拆除建筑面积为准),包括房屋、简易棚等地面附着物,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2.3项目地点:温县前上作村、陈新庄、辛堂村;2.4招标范围:工程量及招标文件所含的所有内容;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即:拆除后达到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干净,文明施工并符合扬尘防治标准);2.7招标控制价:38元/平方米;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爆破与拆除(或房屋拆除),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3.3投标企业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价在500万元(含以上)拆迁或者拆除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网站截图,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3.4投标人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社保网上截图及查询方式。3.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3.7投标单位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4.1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4.2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质询室;4.3招标文件售出方式:现场出售;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材料及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网站截图相关资料、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社保网上截图及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 其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账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11月26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2、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文件。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原先生 电 话:15639191138地址:温县温泉街道黄河路33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女士电 话:0391-8363691 15993711425地址:焦作市工业路东头东建材二楼九、监督单位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2018年11月8日
来源:河南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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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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