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昌平区民政局用电安全与能耗管控可视化系统公开招标公告11月8日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用电安全与能耗管控可视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用电安全与能耗管控可视化系统 项目编号:JM-000041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69742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 联系方式:朱主任69742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驰 010-585479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本项目需采购单相用电信息采集单元、三相数据采集单元、三相数据采集单元CT和系统平台应用软件等配套设施及所需要的系统部署、接口调试、功能应用培训等上线工作(具体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最近三年(2015年11月01日-2018年10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8)外地进京企业已办理进京备案;(9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经销商或者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4.30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平区东环路15号安福苑底商工程管理公司(昌平京城博爱医院向北300米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昌平区东环路15号安福苑底商工程管理公司(昌平京城博爱医院向北300米路西) 七、其它补充事宜 4、供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计划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历天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质量要求:合格 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近3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任意一个月即可)和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人近期(2018年7月~9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外地进京企业已办理进京备案;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备注: (1)只有通过成功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本招标公告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来源:北京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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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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