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8)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11月9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424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因本项目报名家数不足,应采购单位要求,现对DZC20182424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1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9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