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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龙海市交通运输局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11月9日

时间:2018-11-09 10: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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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4718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0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龙海市交通运输局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11月9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龙海市交通运输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龙海市交通运输局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11月9日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572C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6661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葳路7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596-6078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谢先生0591-28366616、173591528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572CC)

1. 招标条件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33号)和([2018]25号)会议精神,龙海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授权龙海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授权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委托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原则同意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海市。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龙海市,共包括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段(南溪大桥)建设工程、D段堤路工程和D段配套工程等3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①子项目一:锦江大道(三期)C段(南溪大桥)建设工程

项目位于龙海市九龙江南港南溪出口上游约1000米处,正对大涂洲,起点(锦江大道三期工程里程K7+464)位于东园镇秋租村,终点(锦江大道三期工程里程K8+589)位于浮宫镇霞郭村。工程范围全长1125米,桥长950米,路基长175米,其中主桥长222米,引桥总长728米,桥梁总宽度40米,实际桥面宽度3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兼一级公路。

②子项目二:锦江大道(三期)D段堤路工程

本工程系集城市道路、公路、防洪防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龙海锦江大道(三期)D段工程起点距南溪大桥右岸桥台100m,与C段终点衔接,终点至漳州港疏港大道(招商大道),路线总长4.27km,总宽度40-60m,可分为两段,其中K8+589至K10+000部分为独立路段,包括道路主体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其它综合管线预埋工程;K10+000至终点为堤路结合路段,包括堤路结合主体工程、疏港路互通立交工程、排水工程、水闸及桥涵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其它综合管线预埋工程。

③子项目三: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

本项目是在锦江大道(三期)D段堤路工程原设计道路40~60m宽的路基基础上两侧拓宽,拓宽部分设置绿化景观及各项配套设施。其中左侧绿化景观区位于锦江大道左侧桩号K8+920至K9+960段,平均宽度16.5m,右侧绿化景观区位于锦江大道桩号K0+8589至K12+440平均宽度为28m,且桩号前进方向右侧绿化景观带(K8+589~K12+440)设置12m宽的永久排涝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区填土,道路排水沟,永久排涝沟,绿化景观项目等,建成后锦江大道D段工程横断面总宽度展宽为62~96m。

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61807.94万元,其中锦江大道(三期)C段(南溪大桥)建设工程投资额约31357.35万元、锦江大道(三期)D段堤路工程投资额约112184.30万元、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投资额约18266.29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政府审核的金额为准。各子项目具体投资额如下:

①子项目一:锦江大道(三期)C段(南溪大桥)建设工程

本项目设计概算总金额为31357.3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24628.1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8.73万元,预备费1349.84万元,征地拆迁费1935.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75.62万元。

②子项目二:锦江大道(三期)D段堤路工程

工程总投资为112184.30万元,静态投资91696.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804.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91.53万元、预备费4584.80万元、工程征地及移民拆迁安置投资12485.1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18.28万元。

③子项目三: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

本项目配套工程总投资为18266.29万元,静态投资17718.58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12527.22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47.62万元,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费2946.13万元,基本预备费843.74万元。

2.5建设期:项目整体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子项目交(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建设工期如下表所示:

表 1 各子项目计划建设工期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建设工期

1

锦江大道(三期)C段(南溪大桥)建设工程

36个月

2

锦江大道(三期)D段堤路工程

30个月

3

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

26个月

2.6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为12年,各子项目可根据计划工期分别组织验收,各子项目完成交(完/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试运营期,待全部子项目完成(完/竣)工验收后,项目进入运营期。

2.7所处阶段:子项目一和子项目二已完成初步设计且完成投资概算审查、子项目三已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8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住所(漳州市龙海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中标社会资本与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和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若属联合体中标的,则联合体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分别缴纳出资,联合体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为90%,其中牵头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联合体成员全部出资的50%),双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2.9投资回报机制:建设期融资贴息+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

2.10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构成;

(1)自有资本金: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提供本项目总投资额25%的自有资金,约40451.99万元,具体自有资本金以经政府方批准的投资额为准。

(2)债务融资:除项目自有资本金外的其它资金(总投资额的75%,约121355.96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融资并保障项目进度不受影响,必要时社会资本需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政府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CD段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合同、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① 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② 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2017年度末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合计净资产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投标申请人2017年度末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80%;(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③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4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有效存款证明或有资质且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少于4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有效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合计提供的累加金额须满足本条款要求,但联合体成员提供存款证明或验资报告的时间点须为同一时间点)

④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合计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的累加金额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⑤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除政府出资方负责出资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及时到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投标申请人作为投资人投资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1亿元的投资类项目(投资类项目包括BT模式、BOT模式、PPP模式等投资类项目,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7)根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8)本项目接受相关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二(2)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其中牵头方出资比例超过联合体成员全部出资的50%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1109日至201811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分至1130分,下午15 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16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13009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11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818010572CC]。

8.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5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429975687888

9. 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old.fjzf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龙海市石码镇紫葳路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596-6078505

传  真:0596-6078505

10.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张先生、谢先生

电  话:0591-28366616、17359152826

传  真:0591-87525237

邮  箱:fjzbzx3b@126.com

11. 监督部门:龙海市财政局

地  址:龙海市石码镇团结路10号

电  话:0596-652224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1807.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9:3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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