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空广告服务项[十一月]目A变更通知211月9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空广告服务项目A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变更通知2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711项目各供应商: 由于本项目供应商报名家数不足,应采购单位要求,DZC20181711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空广告服务项目A有关变更通知如下: 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13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