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车载设备配备项目招标公告11月9日 |
| 时间:2018-11-09 10: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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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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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车载设备配备项目招标公告11月9日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车载设备配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车载设备配备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928二、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1.产品分包主要情况|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包1(标准功能型样品前处理及采样设备) | 台式低速自动平衡离心机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可调式漩涡混匀器 | 台 | 158 | | | 超声波清洗机 | 台 | 79 | | | 恒温水浴锅 | 台 | 158 | | | 食品搅碎机 | 台 | 316 | | | 电导加热板 | 台 | 79 | | | 水产品畜禽产品SPE快速前处理装置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旋转蒸发仪 | 台 | 79 | | | 食品表面/中心温度计 | 台 | 79 | | | 温湿度计 | 台 | 158 | | | 手动(可调式)移液器 | 台 | 632 | 同意进口 | | 食品采样箱 | 台 | 158 | | | 车载冰箱 | 台 | 79 | | | 包2(标准功能型物理检测类设备) | 电子天平(百分之一) | 台 | 79 | | | 电子天平(千分之一) | 台 | 79 | | | 生物显微镜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紫外照度仪 | 台 | 79 | | | 便携式电导率仪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便携式酸度计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水分测定仪 | 台 | 79 | | | 酒精度仪 | 台 | 79 | | | 手持温度计 | 台 | 79 | | | 紫外线测定仪 | 台 | 79 | | | 手持式劣质油检测仪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3(标准功能型化学检测类设备) | 便携式余氯测量仪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包4(标准功能型微生物检测类设备) | 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5(标准功能型车载信息化设备) | 便携式电脑 | 台 | 158 | 核心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便携式打印机 | 台 | 79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执法记录仪 | 台 | 237 | | | 4G无线路由器 | 台 | 79 | | | 包6(标准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重大活动保障箱) | 台 | 158 | 核心产品 | | 包7(标准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台式机)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8(标准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9(标准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快速检测箱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食品快速检测车信息化系统 | 套 | 1 | 随包赠送 | | 包10(基本功能型样品前处理及采样设备) | 台式低速自动平衡离心机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可调式漩涡混匀器 | 台 | 158 | | | 超声波清洗机 | 台 | 79 | | | 恒温水浴锅 | 台 | 158 | | | 食品搅碎机 | 台 | 316 | | | 电导加热板 | 台 | 79 | | | 水产品畜禽产品SPE快速前处理装置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旋转蒸发仪 | 台 | 79 | | | 食品表面/中心温度计 | 台 | 79 | | | 温湿度计 | 台 | 158 | | | 手动(可调式)移液器 | 台 | 632 | 同意进口 | | 食品采样箱 | 台 | 158 | | | 车载冰箱 | 台 | 79 | | | 包11(基本功能型物理检测类设备) | 电子天平(百分之一) | 台 | 79 | | | 电子天平(千分之一) | 台 | 79 | | | 生物显微镜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紫外照度仪 | 台 | 79 | | | 便携式电导率仪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便携式酸度计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水分测定仪 | 台 | 79 | | | 酒精度仪 | 台 | 79 | | | 手持温度计 | 台 | 79 | | | 紫外线测定仪 | 台 | 79 | | | 手持式劣质油检测仪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12(基本功能型化学检测类设备) | 便携式余氯测量仪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台 | 79 | 同意进口 | | 包13(基本功能型微生物检测类设备) | 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14(基本功能型车载信息化设备) | 便携式电脑 | 台 | 158 | 核心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便携式打印机 | 台 | 79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执法记录仪 | 台 | 237 | | | 4G无线路由器 | 台 | 79 | | | 包15(基本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重大活动保障箱)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16(基本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台式机)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17(基本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包18(基本功能型食品快速检测类设备) | 快速检测箱 | 台 | 79 | 核心产品 | | 食品快速检测车信息化系统 | 套 | 1 | 随包赠送 | 注意: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不可拆分。供应商可以投所有标包,也可以投部分标包。2. 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包1预算 477.1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477.16 万元人民币;包2预算 563.27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563.27 万元人民币;包3预算 1185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185 万元人民币;包4预算 110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106 万元人民币;包5预算 127.19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27.19 万元人民币;包6预算 189.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89.6 万元人民币;包7预算 276.5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276.5 万元人民币;包8预算158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58万元人民币;包9预算 571.9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571.96 万元人民币;包10预算 477.1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477.16 万元人民币;包11预算 563.27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563.27 万元人民币;包12预算 1185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185 万元人民币;包13预算 110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106 万元人民币;包14预算 127.19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27.19 万元人民币;包15预算 94.8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94.8 万元人民币;包16预算 276.5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276.5 万元人民币;包17预算 158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158万元人民币;包18预算 350.76 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350.76 万元人民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部分产品经专家论证,公示、报批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参与含进口设备包的投标人须有供应进口仪器设备的经验,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进口设备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进口产品所属厂家或其国内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惟一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7、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工作的公告》要求,凡参加河南省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装备项目车载设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重大活动保障箱)、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台式机)、快速检测箱”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所投的快检产品必须经过评价,且评价结果为合格,方可参与投标。未参加评价,或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参加河南省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装备项目车载设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重大活动保障箱)、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台式机)、快速检测箱”投标型号,必须与参加评价的产品的型号一致,否则将导致拒绝(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资料表第27条);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10、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投标报名: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9日至 2018年11月15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报名须知: 2.1 投标人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 2.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正光北街与东风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原银行一楼西)办理。 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 钥 登 陆 会 员 专 区 并 按 网 上 提 示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及 资 料 ( 详 见 http://www.hnggzy.com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8 年11月9日至 2018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包1、包2、包3、包10、包11、包12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包4、包13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包5、包14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包6、包15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包7、包16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包8、包17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包9、包18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包1、包2、包3、包10、包11、包12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9 开标室;包4、包13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2 开标室,现场实验地点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9层;包5、包14的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4 开标室;包6、包15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4 开标室,现场实验地点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9层;包7、包16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2 开标室,现场实验地点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9层;包8、包17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2 开标室,现场实验地点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9层;包9、包18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第 3 开标室,现场实验地点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9层;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包4、包13、包6、包7、包8、包9、包15、包16、包17、包18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设备的样品,样品须密封在一包内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指定地点;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所投产品设备的样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携带 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1.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56626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671193联系地址:郑州市南阳路99号院内办公楼二楼222室
来源:河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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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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