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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11月12日

时间:2018-11-12 12: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5055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11月12日的信息
来源:河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11月12日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项目编号:RHC-C6418000815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威

项目联系电话:0314-766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孟青青 0314-21209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海威 0314-7665666

代理机构地址: 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二单元12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2527.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d.ggzyjyw.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d.ggzyjyw.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具备与发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3.设计企业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适用)。
6.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不能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8.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1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9.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9.3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9.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9.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河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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