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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11月12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生成案表(NO:J18102214-1088),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8-322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三)招标预算:8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叁)章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招标预算:845万元 (4)类别:服务 (5)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考核,最多可续签2年)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均为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的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0至2018年10月)有承接过类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经验(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 5、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投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可读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人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时间:2018年12月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投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代明 电 话:027-8421202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驰 电 话:1399561399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1日
来源: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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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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