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呈贡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呈贡区公务用机动车辆保险(保留车辆)(3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在云南省经营保险业务并具有相应服务、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1.1项目名称:呈贡区公务用机动车辆保险(保留车辆)(3年) 1.2招标编号:WILLIS(招)-201803 1.3招标内容:拟选定1家商业保险机构为呈贡区公务用机动车辆保险(保留车辆)(3年)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1.4保险期限:2019年1月1日零时—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车辆保险保单每年出具。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项目投标近3年内的保险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的视为无效。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