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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温泉景区道路(南温泉广场至金鸡岭段)改造工程与重庆绿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分摊设计项目((2018)第四次)(18C0061)采购公告11月13日
南温泉景区道路(南温泉广场至金鸡岭段)改造工程与重庆绿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分摊设计项目(第四次)(18C0061)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9日 一、项目号:18C0061 二、项目名称:南温泉景区道路(南温泉广场至金鸡岭段)改造工程与重庆绿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分摊设计项目(第四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453,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本项目地处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景区,2012年4月,南温泉风管处与绿谷公司结合金鸡岭道路工程和商业街建设的实际情况,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和重庆交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金鸡岭道路工程与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的设计,并由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完成施工。南温泉风管处与绿谷公司就金鸡岭道路工程与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的合理比例分摊进行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2月,经区政府召集多方研究,决定由南温泉风管处与绿谷公司共同采购一家设计单位,由其提出金鸡岭道路工程与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合理比例分摊方案,并按照其分摊方案完善金鸡岭道路工程与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分摊设计,2018年4月绿谷公司复函不参与金鸡岭道路工程与商业街建设共用挡墙建设费用分摊设计单位选择,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由我处进行设计单位选择。 | ¥453,000.00 | 1 | | | 最高限价总计:¥453,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7〕19号的规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函件必须为加盖鲜章的原件;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备查。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1月9日 至 2018年11月14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供应商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者《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bnggzyjy.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不提供现场发售)。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4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14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一楼 十、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4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一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区南温泉风管处 采购经办人:赖大智 采购人电话:1398315449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南泉路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627556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一楼 十二、附件 20181022(金鸡岭正式第四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重庆区南温泉风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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