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康保县纪检监察局康保县监察委员会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1月13日 |
| 时间:2018-11-13 10: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康保县纪检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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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康保县纪检监察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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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康保县纪检监察局康保县监察委员会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1月13日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时00分 项目名称:康保县监察委员会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1180010001 项目联系人:曹江 项目联系电话:0313-8035750 采购人:康保县纪检监察局 采购人地址:康保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5930333678 代理机构:河北兆新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祭风台街1号搜候大厦小区1号商业及写字楼B座15层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8035750 预算金额:4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1-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四楼3号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相关经营范围内的供应商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汽车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要求姓名与营业执照中一致;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1套)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四楼大厅报名登记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公司将为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采购数量:2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
来源:河北康保县纪检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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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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