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4日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18-1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何莉 0431- 849611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0431-818151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1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53.00万元 2.3招标内容:图书馆RFID图书借阅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调试。 2.5供货期:从中标日期起50天。 2.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售后要求:质保期3年。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提供3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6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近三年(2015年-2017年) 财务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 (6)近3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7) 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0)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1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 联 系 人:何莉 联系电话:0431- 84961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3.4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5提供3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3.6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二道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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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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