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2018年“四项设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11月14日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2018年“四项设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2018年“四项设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NXB-2018-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雪冰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959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魏家桥村 联系方式:王小龙 15009671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雪冰 0951-5195921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3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采购训练设施器材:哑铃、杠铃卧推器、杠铃、摆臂架、散打拳套、散打护具、多功能握力臂(棒)、圆木、俯卧撑测试仪、仰卧起坐测试仪、体脂测试仪、30*2蛇形跑测试仪、射击教学训练用具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三)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四)依法纳税、缴纳社保,两项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开标现场按要求提供以上相关资料,以供资格审验,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38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魏家桥村)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
来源:宁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夏
上一篇: 2018年11月1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饭堂肉菜供应资格11月14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宁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