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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5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8-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737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刘亿明0756-82887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0756-2173702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8-29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8-294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伍元整(¥2,35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设备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6日14:00-14: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14: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14: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2)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亿明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288723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三、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林莹、张哲 联系电话:0756-2525301、0756-2663712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广东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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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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