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11月15日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 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3-06010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38,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 内容 | 项目 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 | 政府 采购 |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 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 合同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和《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提供承诺书)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在2018年11月 15 日至2018年11月 22 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人民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4.注: 1)投标人应在项目报名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上传相关资料和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11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15日 至 2018年11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qyggzy.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21776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8061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6房 |
| (三)采购人: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1号楼 |
| 联系人:廖治新刘文江 | 联系电话:0763-338093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 ??
来源:广东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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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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