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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6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智慧旅检“人脸识别”大数据云存储等设备补充购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6日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海关智慧旅检“人脸识别”大数据云存储等设备补充购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智慧旅检“人脸识别”大数据云存储等设备补充购建项目 项目编号:LD2018GP-HGA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康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864290-8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 0755-843995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康 0755-83864290-821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深圳海关智慧旅检“人脸识别”大数据云存储等设备补充购建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7937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传真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来源:广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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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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