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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估的单位选(中午公告)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16日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估的单位选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估的单位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JLJY2018-CG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处长 项目联系电话:0433-25051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地址: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 联系方式:王处长 0433-25051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433-8316525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近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3.4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延边州政务中心六楼评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处长 项目联系电话:0433-250515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四楼招标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边州政务中心六楼评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延边州政务中心六楼评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近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估的单位选取项目。 2.2 采购范围:对以下内容的各类成果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污染源普查清查各类数据成果汇总、入户调查实施方案、普查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宣传培训、对全州各县市上报的入户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州级数据库、现场监测数据甄别、建立各类污染源数据库、各类成果图、编制各类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2.3 建设地点:延边州。 2.4 工期要求:按照国家、省和延边州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 2.7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州普查办对普查工作的要求。
来源: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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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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