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7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招标公告11月17日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76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39号 联系方式:刘工 0774-52895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74-512765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水管【2018】44号)、《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财审后)》(技审【2018】58号)文 批复了初步设计,贺州市财政局以贺财农【2018】23号、27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 贺州市水利局 备案,备案文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概况:本工程等别为V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镇区段护岸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其它河段护岸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河道总长约4.54公里(都江干流良怀河约2.6公里,支流黎旺河约1.94公里);新建护岸总长6.0657公里,其中都江干流良怀河段3.25公里(左岸2.0308公里,右岸1.2192公里),支流黎旺河段2.8157公里(左岸1.5493公里,右岸1.2664公里)。共设置6座排水涵,27座下河步级及码头,新建排水沟127米等。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 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8〕19号。 2.2 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①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及施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②经批复的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的相关施工建设总承包。 2.3工期要求本项目为工程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工作开始时间暂定为2019年1月,竣工日期为2020年1 月,合同总工期395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1年。 节点工期: ①设计部分: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都江南乡镇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配套服务期为从项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②施工部分: 施工工作开始时间暂定2019年1月,2020年1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护岸工程、附属建筑物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注:施工工期需结合资金下达计划进行施工建设过程,请潜在投标人考虑潜在风险。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3.1.1本项目包含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含叁级)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其他成员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由施工方成员派出;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派出;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联合体各方成员信息均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为准。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应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考核期(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内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记录【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有要求。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1.勘察(勘测)设计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截止之日止承接过工程投资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流域治理或防洪整治(治理)工程或农田防护工程的勘察(勘测)设计项目相关业绩。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资料证明。 2.施工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成员)自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单项合同价达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资料证明。 以上业绩要求均需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打印。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在最近一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投标禁入期;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有犯罪、行贿记录。 3.5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该职工相关信息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录入备案。 (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该职工相关信息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录入备案。 (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委派)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委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现场施工指导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委派)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施工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安全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委派)要求: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质量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委派)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质检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指导员、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其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相关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指导员、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如在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上年度前三个月10、11、12月或9、10、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 3.6.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4.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发售:(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发售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4.2售价:250元整,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持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双方(如有)共同签署的委托书原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实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8年12月4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本处特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联合体双方成员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表打印件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8. 投标文件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zzfcg.com)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39号 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774-5289528 电话/传真:0774-5127658 招标人: 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须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投标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和印章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联合体共同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公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年 月 日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代替签名。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牵头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 系 (投标人成员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 (投标人牵头人名称) 的 (姓名) 为我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联合体名义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和印章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联合体共同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成员): (盖单位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年 月 日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代替签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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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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