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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平南县国土资源局平南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公开招标公告11月19日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平南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项目编号:GGZC2018-G3-65253-GXX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奕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582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235号 联系方式:黎志坚 0775-78269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奕 0775-4358261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新华路龙珠别墅3135号(贵港市公务员局斜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内容为对整个平南县的土地进行普查,包括对土地正射影像图(DOM)生产、信息提取、地类、现状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图件编制及成果整理、报告编写、图件打印、成果验收准备、成果修整完善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质量要求:符合全国土地调查要求标准。 项目服务期限:2年(2018年、2019年),最终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求时间内完成,并以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GGZC2018-G3-65253-GXXY)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已备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政府备案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18-150001-65253)的要求,现对平南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南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二、项目编号:GGZC2018-G3-65253-GXXY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内容为对整个平南县的土地进行普查,包括对土地正射影像图(DOM)生产、信息提取、地类、现状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图件编制及成果整理、报告编写、图件打印、成果验收准备、成果修整完善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全国土地调查要求标准。 项目服务期限:2年(2018年、2019年),最终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求时间内完成,并以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陆佰陆拾万元整(¥:66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地理信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土地规划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自治区级(或省级)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类或土地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2、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工作日),每日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上述资料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7、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8、报名电话:0775-4552161。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保证金应当在2018年12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采用保函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缴纳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至以下账户: 2.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2.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2.4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2.5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2.6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2.7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2.8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退投标保证金方式:(1)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2)投标人须将退保材料(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后于投标截止日起2日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未及时递交退保材料,逾期后果自负。邮箱:2475230268@qq.com。(3)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则需递交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后办理,如未退还,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4)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775-455210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截标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截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7点)。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235号 联系人及电话:黎志坚 0775-782692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胖岭龙珠别墅3135号 联 系 人:李鑫奕 联系电话:0775-4358261 3、监督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820666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来源:广西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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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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