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TOC总有机碳分析仪 (进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9日
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TOC总有机碳分析仪 (进口)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TOC总有机碳分析仪 (进口)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RCCG-201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6550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000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431-896550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祝慧0431-8535825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RCCG-2018009 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委托,对TOC总有机碳分析仪 (进口)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JLRCCG-2018009 2、采购项目名称:TOC总有机碳分析仪 (进口)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金额:32.50万元; 5、供货期: 90 天;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洽购招标文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6楼 (4)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近一年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三个月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近两年(2016-2017)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13:30,地点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街与芜湖路交会处伊东商城后门地上二层E10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000号 电 话:0431-8965503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6楼 联系人:祝工 电 话:0431-8535825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街与芜湖路交会处伊东商城后门地上二层E10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来源:吉林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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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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