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双德公路K42上午发布455.825段养护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机构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9日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德公路K42+000-K64+455.825段养护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机构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双德公路K42+000-K64+455.825段养护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志刚 项目联系电话:138449109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孙志刚138449109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双德公路K42+000-K64+455.825段养护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德公路K42+000-K64+455.825段养护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机构选定项目已由长春市公路管理处以长路农管【2018】7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春市公路管理处以长路农管【2018】7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路线全长24.109公里(主线22.456公里,连接线1.653公里),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9m,补强段采用4cm细粒式橡胶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橡胶沥青混凝土+25cm水稳碎石(5:95);顺坡新建段采用4cm细粒式橡胶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橡胶沥青混凝土+32cm水稳碎石(5:95)+16cm水稳碎石(4:96)+20cm旧路粒料;桥梁维修5座,洞涵25座,铣刨现有桥面铺装3cm,铺筑4cm细粒式橡胶沥青混凝土AC-13;洞涵全部利用。(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5688.057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3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起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5 投标报价:监理服务费根据标段内工程造价额为基数,参考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算监理服务费,以折扣系数计取,折扣系数最高为0.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项目投标代理人必须由拟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全过程不允许更换投标代理人。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 月 19日至2018年11 月23日,每 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12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政 编码:130600 联 系 人:孙志刚 电 话:1384491092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政 编码:130600 联 系 人: 贺志钢 电 话: 18004449969 开 户 行:吉林银行长春双阳支行 帐 号:010101201090013101 2018年 11 月19 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88.05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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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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