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虹口区教育局无线网络系统建设二期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有效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的供应商;4、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5、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6、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者网络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编员工,且需要提供其政审材料以及连续2年社保证明资料。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口区教育局无线网络系统建设二期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SHXM-10-20180914-24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HK-18C084) 3、预算编号:10-18-15649,10-18-185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虹口教育局77所校区的教学办公区域提供无线WI-FI接入,包括硬件、综合布线及统一认证平台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含3年维护。 5、交付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1477057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477057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25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30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有效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的供应商;4、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5、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6、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者网络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编员工,且需要提供其政审材料以及连续2年社保证明资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25 17:30:00至2018-09-30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无”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天宝路1058号 | 地址:虹口区飞虹路518号二号楼201室 | | | 邮编:200092 | 邮编:200086 | | | 联系人:赵频 | 联系人:高炜冰 | | | 电话:65530882 | 电话:25658801 | | | 传真:65530882 | 传真:25658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