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共和县农牧区集体主权制度【拾壹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2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和县农牧区集体主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共和县经营管理站委托,拟对共和县农牧区集体主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共和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4-8513142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