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同济医院应急电源更新扩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备案,即已具备电子诚信手册,可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A、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B、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同济医院应急电源更新扩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30-542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SHCCAC2018G078) 3、预算编号:00-18-z809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济楼,同康楼,甘泉楼三个建筑单体内的手术室,血透,急诊,抢救室,血液科,儿科,ICU等特别重要负荷两路市电故障停电后,应保持继续供电并预留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应急供电。为消除医院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电力使用安全。 5、交付地址:上海市新村路389号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891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91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须“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的《投标人员情况表》;(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注1:所有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注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30 16:00:00至2018-10-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应于2018-10-12 上午09:00至下午15:00携带上传资料中加盖单位公章(1)-(2)的复印件及(3)-(7)的原件至四川北路1717号嘉杰国际广场25楼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逾期或现场报名时上述资料携带不完整的将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31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31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四川北路1717号嘉杰国际广场25楼 2、开标地点:四川北路1717号嘉杰国际广场2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出席的,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员情况表》(应于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盖章,含条形码);(5)纸质投标文件;(6)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开具的2018年1月份以后(含1月份)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后退回);(7)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通过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原件。(9)应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应与CA证书匹配),如因投标人未自带笔记本电脑或自带的笔记本电脑与CA证书无法匹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以上资料无须装订在密封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以供招标方在开标前核验。如因装订在密封投标文件中造成开标前招标方无法核验资料完整性的,视为该投标人的上述所需资料有缺漏,该情况将被书面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同济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新村路389号 | 地址:四川北路1717号嘉杰国际广场25楼 | | | 邮编:200065 | 邮编:200080 | | | 联系人:徐坚强、姚曼君 | 联系人:高毅 | | | 电话:66111350、66118781 | 电话:13816741730 | | | 传真:66111350 | 传真:632767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