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0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便携式全身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0日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便携式全身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便携式全身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I72808-ZGH18131577;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6127000.00元。其中A标段预算为:694000.00元;B标段预算为:190000.00元;C标段预算为:2450000.00元;D标段预算为:1400000.00元;E标段预算为:33000.00元;F标段预算为:100000.00元;G标段预算为:540000.00元;H标段预算为:70000.00元;I标段预算为:650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2.5招标范围: 标段 |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A | 1 | 否 | 心电监护仪(麻醉科专用) | 1 | 台 | 2 | 是 | 多功能麻醉机 | 1 | 台 | 3 | 否 | 电动负压吸引器 | 1 | 台 | B | 1 | 否 | 全胸震荡排痰机 | 1 | 台 | 2 | 否 | 心电监护仪 | 3 | 台 | 3 | 否 | 十二道心电图机 | 2 | 台 | C | 1 | 否 | 直接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DDR) | 1 | 台 | D | 1 | 是 | 便携式全身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 1 | 台 | E | 1 | 否 | 超声胎音仪 | 2 | 台 | 2 | 否 | 经皮黄胆测量仪 | 1 | 台 | F | 1 | 是 | 动态血糖监测系统 | 1 | 台 | 2 | 是 | 胰岛素泵 | 2 | 台 | G | 1 | 是 | 血液透析机 | 3 | 台 | H | 1 | 否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1 | 台 | I | 1 | 是 | 高清电子结肠镜 | 1 | 条 |
备注:本项目共设A、B、C、D、E、F、G、H、I九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按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交货期:A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60天。 B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天。 C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天。 D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60天。 E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天。 F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60天。 G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60天。 H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天。 I标段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60天。 2.7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8本次招标A标段序号2、D标段、F标段、G标段、I标段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2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其他不在目录内的投标产品不作强行要求(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7.2 A标段、D标段、F标段、G标段、I标段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由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向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9其他要求: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18年11月26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要求见本公开招标公告第4条)。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址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406号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9572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国玺、李旭俊、祝欣、杨涵屹、岳正昆、李腾芳 电话:0871-64563522-6053 传真:0871—631070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帐号:2502025019200136802
来源:云南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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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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