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1月20日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CZ-[2018]-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所长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4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方式:吕所长 0431-845490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女士 156432343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CZ-[2018]-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8-176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ZCZ-[2018]-201 2.3 招标内容:主要厕所维修改造及更换家具等工程;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2月5日,总工期50日历日;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新立城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63217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否则按废标处理;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0日下午14时;地点:为长春市彩宇宾馆三楼第一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2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人:吕所长 电话: 0431-84549063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15643234303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2018年11月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否则按废标处理;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21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彩宇宾馆三楼第一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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