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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阳新高铁站站前广场、汽车客运站及配套道路设施PPP项目(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1月20日
阳新高铁站站前广场、汽车客运站及配套道路设施PPP项目(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阳财采计备【2018】A197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阳新高铁站站前广场、汽车客运站及配套道路设施PPP项目(二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阳新高铁站站前广场、汽车客运站及配套道路设施PPP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131-Zcg·2018-189 2.3项目授权主体及实施机构:阳新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为阳新高铁站站前广场、汽车客运站及配套道路设施PPP项目(二次招标)的实施机构。 2.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阳新县高铁站南侧片区。其中,站前广场位于新高铁站房南侧;汽车客运枢纽站位于站前广场西侧;站前西路位于高铁站片区西侧,北起阳新大道,南至站前南路;民福路位于高铁站片区东侧,北起阳新大道,南至站前南路;站前南路位于站前广场南侧,西起站前西路,东至民福路。 2.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71776.1万元。 2.6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汽车客运枢纽站、配套道路三部分。 (1)站前广场 站前广场服务于火车站及客运枢纽站,广场长300米,宽286米。包括场地平整280000 平方米,道路及广场44230平方米,绿化28870平方米,配套建筑4264平方米,高架桥匝道5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等设施。地下车库及换乘大厅为广场地下,建筑面积为24309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消防、通风、电梯等。 (2)汽车客运枢纽站 客运枢纽站为汽车一级客运站,配套服务火车站,并服务周边县市及城乡客运。客运枢纽站建筑面积为13907平方米,包括站房11176平方米,安检、清洗用房1224平方米,配套修理车间(含加油站)150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停车场、广场、给排水、电扶梯、照明、消防、空调通风、绿化、相关设备等。 (3)配套道路 为满足阳新火车站及汽车客运枢纽站运行要求,配套建设周边道路,包括民福路、站前西路、站前南路。民福路长1887米,宽40米,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车速40km/h;站前南路长2431米,宽50米,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车速50km/h;站前西路长859米,宽50米,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车速50km/h。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给水及绿化工程。 2.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2.8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2年。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资金来源及股权结构: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376.1万元,占项目投资的25.6%,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出资方共同承担;项目贷款为53400万元,占项目投资74.4%,由项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筹措。运营期的各项运营相关费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比例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即阳新县城投公司出资1837.6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6538.5万元。认缴资本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3年等比例到位。 2.11项目公司:阳新县人民政府或实施机构授权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3.2.1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3.3财务要求 3.3.1具有不低于所承担资本金数额(16538.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实力,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3.3.2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5.34亿元(不含资本金数额)的存款证明或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证明; 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投融资的一方或多方(按合计值计)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3.3社会资本方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 3.3.4社会资本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4资质要求: 3.4.1企业资质:申请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4.2项目经理:施工任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3技术负责人:施工任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业绩要求 申请人2013年10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3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和一项类似市政道路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书为准)。(如为联合体,考核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成员) 申请人2013年10月至今(以PPP《BOT》合同或运营合同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公共建筑类PPP(BOT)含运营模式的业绩。(如为联合体,考核联合体承担运营任务成员)。 3.6信誉要求 3.6.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文件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标书,资格预审文件与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发布(见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17:30前点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的链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详见附件 6.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9时0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申请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 6.2递交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7.公告媒介 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 联 系 人:黄杰 电 话:15972533012 8.2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汉新花苑101室 联 系 人:张小梦 电 话:18502752262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湖北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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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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