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1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石角镇中心范围清淤工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811-304007-0144)公开招标公告11月21日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石角镇中心范围清淤工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811-304007-0144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角镇中心范围清淤工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66,079.60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入选家数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石角镇中心范围清淤工程服务 | 1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 人民币1788693.20元/年 |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21日 至 2018年11月2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雷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20501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
| 联系人:黄伟琴 |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2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3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
来源: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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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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