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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1日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 项目编号:JLFHZC2018-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9043621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育才街2号 联系方式:贾主任18684363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女士1890436215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881号鑫隆家园1栋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FHZC2018-37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 2.3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为止。 2.4资金来源: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 2018 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8年 12月 1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 12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育才街2号 联系人:贾主任 电话: 186843636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881号鑫隆家园1栋601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90436215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 2018 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FHZC2018-37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安广第五分理处牌匾LED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 2.3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为止。 2.4资金来源: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 2018 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8年 12月 1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3号楼5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 12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育才街2号 联系人:贾主任 电话: 186843636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881号鑫隆家园1栋601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904362157
来源:吉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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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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