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方法:17685896655 代理机构: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区辽源路257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6号楼1层 联系方法:0532-55583257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18001420 | 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 1 | 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 185 | 185万元 |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参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是最新发布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开始时间:2018-11-21 09:00:00 截止时间:2018-11-27 16:30:00 地点和方式:青岛市北区辽源路257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6号楼1层;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报名以及未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获取的采购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售卖的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售卖的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六、公告期限 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18-12-11 13:00:00 截止时间:2018-12-11 14:00:00
地点和方式: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6(开标室1) 开标时间:2018-12-11 14:00:00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姓名:周涛 电话:0532-55583257 九、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参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请在 2018-12-11 14:0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最终稿.pdf 附件2 采购需求.pdf 附件3 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