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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招标公告11月22日

时间:2018-11-22 14: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镇雄县农业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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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6787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镇雄县农业局(本级)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招标公告11月22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镇雄县农业局(本级)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镇雄县农业局(本级)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招标公告11月22日

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镇雄县农业局的委托,对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
2、招标编号:国建招字〔2018〕020号
3、招标内容:镇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面积共计114.5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110万亩(含90万亩玉米、18万亩小麦、2万亩水稻),重要农产品(油菜)生产保护区4.5万亩。
4、项目地点:镇雄县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及“两区”的所有地块。
5、采购预算:总价3435000.00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的报价。
6、服务期限:本项目的调查、数据整理、汇总、入库和数据成果检查验收、合库等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底,全部工作的验收完成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底,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小麦、水稻的划定工作并自验结束。
7、招标范围:按照农业部颁发的规程、规范,云南省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市县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划定准备、内业预划、实地勘察、初步成果汇编、公告公示与确认,管护责任书签订,标识标牌设置、数据入库、成果编制等流程,满足省、市、县检查验收标准,建立“两区”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并保证正常运行,待项目全面验收合格后,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全部交由采购人管理使用。
8、付款方式:项目不拨启动经费,先由作业单位垫付。待“两区”划定成果通过省、市、县评审验收合格后,提交审计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9、验收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业方组织自查验收,并出具正式的自查验收报告后,申请县、市、省级组织“两区”划定成果的检查验收,合格后即可。
10、后续服务期要求: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全部交由采购人管理使用,并负责指导采购方熟练应用,进入质保期1年,1年之内对该系统的全面应用负责指导。
二、供应商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1、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括乙级)及《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具备保密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或经云南省国家保密局保密审核合格后开具的证明;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3、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查询内容: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a、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b、若为2018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
6、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或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业绩)。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必须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3、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室(地址: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现场报名。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售后不退。
4、网上获取: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月11日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23:59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供应商报名现场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介绍信原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或经云南省国家保密局保密审核合格后开具的证明;
(5)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须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到场的无须提供)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结果盖单位鲜章)
(11)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结果盖单位鲜章)
(12)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查询内容: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查询结果盖单位鲜章)
(13)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1、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若为2018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业绩证明材料: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或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将视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如遇证件正在进行年度检验或因换证不能提交到开标现场时,供应商须执企业所在地年检登记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将相关证明带至现场以供审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4日09时30分;
地址: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
(2)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及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现场递交的光盘须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各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所投标段中“标段信息”的保证金账户、户名、金额缴纳。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交易中心开收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
七、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无论开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八、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及镇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雄县农业局
联系人:邓作书
电  话:1388708043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磊
电 话:13618702111


来源:云南镇雄县农业局(本级)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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