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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襄阳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11月23日
襄阳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18】3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襄阳市财政资金 樊财采备[2018]11078号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建3019米地下连续防渗墙,敷设11842平方米土工膜,对88100平方米的堆体表面和坡面覆盖0.8米厚的土层并进行绿化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3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5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以下简称“六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核发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合格证。 3.6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8月-2018年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 3.7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3.8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1)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在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为白色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信用考核结果证明,设计单位不须提供)。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工程人员须与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相符(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网上截图)。(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3)企业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①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因失信或其他原因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⑤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4)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设计单位可不具备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11月 24 日9:00至2018年11月29 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分至11:00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6号二楼)凭网上报名确认单领取技术标装订材料。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包括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8号 邮编:441021 联系人:胡发忠 电话:0710- 322295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联系人:刘明松、潘小丽、李志宏 电话:010-6210813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710-3063917
2018年 11月 23日
来源: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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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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