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3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天棚工程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3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天棚工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天棚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1114-GC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驷骥 电话:152043152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电话:0431-89203935、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68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天棚工程改造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天棚工程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天棚工程改造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计划投资额:107.6838万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院内; 2.5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01月28日,共计40日历天;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备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马驷骥 电 话:152043152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电 话:0431-89203935、8521022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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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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