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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行政工商局市场主体网格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6日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行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工商局市场主体网格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局市场主体网格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32102181116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23727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联系方式:吴胜 010-82690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女士 010-823727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用途 | 用于北京市工商局市场主体网格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内容 |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第一包: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子系统 本项目结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机构业务调整后新的业务需求,对网格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一)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及功能新建 本次升级改造,基于对网格监管业务的梳理分析,依托GIS、移动互联网、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完成对日常监管子系统的升级、无证无照及开墙打洞专项治理子系统的新建。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信息资源建设 完成对无证无照及开墙打洞监管信息库的新建,实现相关数据库的关联,完成数据的存储管理。 (三)数据共享交换 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的技术和手段,进行对资源的共享交换,基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整体信息化的需要,本系统产生的信息需要与市工商局内部业务应用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同时通过北京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需要进行无证无照及开墙打洞监管的相关委办局,进行检查任务、检查结果等方面的数据共享及交换。 (四)无缝对接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需要与原有网格系统、信用系统等工商局已有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满足工商局对日常监管工作的业务要求。 第二包:市场主体监管风险洞察子系统 本项目的任务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建设符合监测应用的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子系统 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子系统需要满足风险监测业务、服务属地经济发展、企业风险指数分析、数据通用服务等业务要求。 为满足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应用要求,需要运用专业的大数据分析方法和分析技术,构建一套符合北京工商特色并支撑风险洞察的风险分析及监测应用模型体系,为市场主体智慧化监管应用提供支撑。 (二)建设面向监测应用的风险综合数据库 依据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子系统业务应用要求,需要构建符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特点的风险综合数据库,支撑上述各类应用。 第三包:监理 监理服务内容: (一)工程组织以及技术总体方案的监理 (二)工程质量控制 (三)工程进度控制 (四)工程成本控制 (五)工程变更控制 (六)工程合同管理 (七)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八)信息安全管理 (九)协调解决各类纠纷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资格声明(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9.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层510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下载
来源:北京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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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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