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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队车辆配件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1月27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队车辆配件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队车辆配件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SJSZC-XM2018062013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军 项目联系电话:8892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队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8号 联系方式:68682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亚军 889207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八)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投标人须为所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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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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