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费县职业中专学校实训楼电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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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职业中专学校实训楼电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 一、采购人: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费县文明路77号(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
| 联系方式:05395052508(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407室 |
| 联系方式:18553938759 |
|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职业中专学校实训楼电梯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5201802000080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电梯 | 2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3、所投报产品及相关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所投电梯生产商:具有相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电梯安装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代理商投标的,除所投电梯生产商须满足前款要求外,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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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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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8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5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3.方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保缴费凭据(2018年1月至今,须明确到个人);(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4)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及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加盖公章);(6)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单(原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式3份),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
|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投标企业在2018年12月19日11: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帐户: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联系电话:0539-5080858 |
| 五、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9日 至 2018年12月5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0分至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丁超 联系方式:18553938759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通过工程实施后,确保产品质量与运行安全,给学校师生学习生活带来便利。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
来源:山东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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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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