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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江县城东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单[上午公告]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28日

时间:2018-11-28 09: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7524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四川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江县城东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单[上午公告]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28日的信息
来源:四川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江县城东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单[上午公告]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28日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江县城东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南江县城东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四川鑫浩(企)采谈〔2018〕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 8693 3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系方式:柏先生 180 8693 3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827-8887997

代理机构地址: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具有2017年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5.纳税证明(2018年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6.社保证明(投标人2017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7.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8.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9.①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④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 8693 367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8.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2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2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本项目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2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本项目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改造城东片区危旧房棚户区403户,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

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三、商务要求:

1、工期:30日历天。

2、工程地点:南门桥头沿米仓山大道至沙溪坝。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4、履约保证金:按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5、工程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6、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采购合同。

四、价格构成:

 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应包含:设计费、评审费、税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来源:四川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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