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8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税务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11月28日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税务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税务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3ZC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5-848679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小姐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03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0:0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税务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3ZC5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税务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采购项目年度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800万元/年采购数量:1项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内容及年度预算金额: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食材配送;约为人民币800万元/年。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3ZC5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保证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税务所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龙岗区税务局机关及各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下述资料之一: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办理报名需提供: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注: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4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止。联系事项:(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03 传真:0755-8837 7787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867988 邮编:518116 附件:招标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东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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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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