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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11月29日
[项目编号:ZHGP2018-X044]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8-X04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8-X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陆仟叁佰玖拾贰元整(¥3,576,392.00),全部为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招标公告为准。 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刘瑾 电 话:0756-7260615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德城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9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电话:2538232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任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5798421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 邮编:519000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斗门区:7253916 725328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来源: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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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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