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玉树州藏区“十(下午发布)三五”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3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玉树州藏区“十三五”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拟对玉树州藏区“十三五”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976-8830733 |
(1)采购项目联系人:苟女士,电话:0971-6178233;(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3)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