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下午发布]村挡土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3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挡土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民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挡土墙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526575 |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