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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2月2日

时间:2018-12-02 07: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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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8269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2018年12月0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2月2日的信息
来源: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全市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全市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084】G49-A56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佰壹拾捌万贰仟捌佰柒拾捌元整(¥7,182,878.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佰壹拾捌万贰仟捌佰柒拾捌元整(¥7,182,878.00元)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分包,招标内容为全市法院智能审判辅助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维护服务等内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本分包所列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或公司。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四)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商务要求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

(二)交付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后一次性支付。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内容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市法院智能审判辅助系统

1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资质证书。

 注:(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12月26日09时3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二)递交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66号

 联系人:任旭

 联系电话:0350-3332079

 (二)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联系人:张新国  赵星云

 电话及传真:0350-3025292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


来源: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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