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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救兵镇敬老院消防工程[上午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12月2日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救兵镇敬老院消防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救兵镇敬老院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LNYC2018-11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项目联系电话:024-566225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顺县救兵镇 联系方式:王为024-54058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琳024-56622560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公告原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救兵镇敬老院消防工程竞争性谈判通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救兵镇敬老院消防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NYC2018-1130)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救兵镇敬老院消防工程; 2、最高限价(人民币): 376,551.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工 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竣工;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评审中心评审后,支付工程款的97%,其余3%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工程结算以评审为准); 7、招标范围:本次项目为敬老院消防工程施工; 8、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投标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6. 供应商不得借用资质参与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查询结果截图盖公章; 8. 参加抚顺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5日16:00(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证、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5日16:00;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12月6日10: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 地 址:抚顺县救兵镇 联 系 人: 王为 联系电话: 024-5405803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任琳 联系电话/传真:024-56622560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项目联系电话:024-5662256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7.655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原文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
来源:辽宁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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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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