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8项目                     滚动招标

2018年12月0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2月3日

时间:2018-12-03 12: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8472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湖北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12月0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2月3日的信息
来源:湖北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2月3日

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已于2018年9月进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于10月进行了公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2 项目编号:HBT-14180112-183787

2.3 项目授权主体:利川市人民政府

2.4 项目实施机构: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政府方出资代表: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建设性质分为两类: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1)新建项目:景观绿化整治工程范围西起三渡峡电站,东至腾龙二桥,全长约18.543km,面积约281.95公顷。景观绿化整治工程包含土石方、绿化、景观土建、景观构筑物、配套服务设施、电气、给排水和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

(2)存量项目: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总处理规模为7万吨/天,其中已建成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在建处理规模为5万吨/天,拟于2019年底全部建成投产。污水处理采用倒置AAO处理工艺,污泥采用浓缩脱水、卫生填埋的处理处置方式。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在项目运营期间国家标准发生变化的,需符合新标准要求)。

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及建设工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及维护。

2.7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18年,其中:新建项目,景观绿化整治工程合作期18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存量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合作期15年。

2.8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初设批复工程总投资151945.3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06531.35万元,建设用地费用16021.5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53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180.8万元,专题报告费600万元,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后15年期的收益权价值评估金额1.62亿及流动资金257.4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621.2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30,389.07万元;其余为债务融资资金,由项目公司中的社会资本负责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政府方出资代表不负责融资。如果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承担责任,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到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30,389.07万元,其中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28,869.62万元,占股95%;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出资1,519.45万元,占股5%。政府出资代表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2.9 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TOT方式运作,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其所有权为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拥有该资产运营和取得收益的权利,并在项目运营期满时无偿移交给利川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项目公司无权出让、转让、抵押、质押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设施或任何其它重要资产。

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利川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与利川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签署《PPP项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中标社会资本与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成立后的项目公司与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明确合作双方在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权利及义务。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3.申请人(即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2 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3 资质资格要求:

(1)新建项目:

独立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承担建设责任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建设责任方由一个单位承担时,该单位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建设责任方由两个单位承担时,两个单位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按照各自单位的资质确定资质等级;两个单位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存量项目:中标后,社会资本具有法定资格的可自行运营;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运营单位,并报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

3.4 业绩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1项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的PPP项目投融资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声明函;

3.5.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不良记录指在法定时效期内的)(申请文件中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最终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中承担主要融资责任方担任;

(3)若联合体中有两方承担融资任务,则承担融资任务较多的一方为承担主要投融资责任方(即为审查对象);若两方承担的融资任务相同,则联合体需出具声明明确其中一方为承担主要投融资责任方。若联合体中有两方承担建设任务,则承担建设任务较多的一方为承担主要建设责任方;若两方承担的建设任务相同,则联合体需出具声明明确其中一方为承担主要建设责任方;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作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一旦组建,联合体成员及出资比例不得变更;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作为不同的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申请人(即社会资本)资格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5.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请于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日)除外)8:30-12:00,14:00-16:30时(北京时间)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11室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注明原件外)资料一套: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报名表原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26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号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利川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清源大道51号

联系人:谢世文

联系方式:15999694697

传真:0718-72897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张婳、宋波、黄劲松

电话:17897111032、027-87273505、027-87273735

传真:027-87273735

电子邮箱:hbt_zhanghua@zonaland.cn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18-7282240

联系人:何华荣


 

 

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HBT-14180112-183787

项目名称: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申请人名称(公章):

申请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1、本《报名表》由申请人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来源:湖北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上一篇: 2018年12月0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苏州苏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艺术中心(幕墙工程)(单位工程)-玻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3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湖北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招标搜索
2018招标 2017招标

热门词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
 ppp 实验室 实验室 服务器
机房 医疗设备 苗木采购 废标 实验台
图书 服装 印刷 亮化 印刷
贵港  路灯 泉州 图书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