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新丰县梅坑镇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4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新丰县梅坑镇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33-201812-303002-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梅坑镇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29,984.1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预算金额(元) | 1 | 新丰县梅坑镇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 ¥2,629,984.17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中包含现场勘查费用,项目设计、整套系统设备材料、运输、施工、检测、税费等费用。 4、带★号的参数为不可负偏离参数,如有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招标参数要求满足或相当 于本次招标的需求。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风险。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4日 至 2018年12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工 | 联系电话:0751-828660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主任 | 联系电话:0751-238262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联系人:黄英超 | 联系电话:0757-82915061 |
| (三)采购人: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
来源:广东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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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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