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香河园街道老旧小区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4日
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园街道老旧小区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香河园街道老旧小区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CYCG_18_16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759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6号 联系方式:张鹤延 010-646444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8575902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东舍CBD 9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香河园街道老旧小区保洁项目 项目用途:为切实做好香河园街道老旧小区环境保障工作,加强街道自管保洁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小区环境卫生质量,营造地区整洁优美、舒适祥和的居住环境,拟西坝河中里社区、西坝河南里社区(含南里4、8和10号楼周边)、西坝河西里社区、西坝河东里社区(含西坝河东里路)、柳芳北里社区、柳芳南里社区、光熙门北里南社区等7个社区约310000平米的老旧小区街道自管保洁区域,招聘保洁服务公司、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服务期限:自 2019年 1 月 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每年都需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地点:西坝河中里社区、西坝河南里社区(含南里4、8和10号楼周边)、西坝河西里社区、西坝河东里社区(含西坝河东里路)、柳芳北里社区、柳芳南里社区、光熙门北里南社区等7个社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的包含项至少能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4)投标人具有类似保洁服务项目业绩;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记录其中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10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东舍CBD 901)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及以下资料的原件(现场核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执照》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的包含项至少能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类似保洁服务项目业绩;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逐季度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季度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本单位相关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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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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