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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2月4日

时间:2018-12-04 12: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8658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关于: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2月4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2月4日

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普政发﹝2018﹞137号)的相关要求,《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国土复﹝2018﹞94号),现项目实施机构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开发经营主体,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完成该项目开发经营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普洱市所辖9县1区共37个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总面积1524.26公顷(22863.91亩),建设规模1517.37公顷(22759.75亩),预计通过复垦新增耕地1179.32公顷(17689.79亩);建新区规模376.12公顷(5641.84亩)、预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85.63公顷(2784.47亩)。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2 招标范围

普洱市所辖的思茅、宁洱、江城、西盟、孟连、澜沧、景东、景谷、镇沅及墨江等10个县(区)共37个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项目。其中思茅区2个、宁洱县4个、江城县7个、西盟县2个、孟连县2个、澜沧县6个、景东县3个、景谷县4个、镇沅县4个、墨江县3个。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3 招标内容

引进社会开发经营主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与运营。

2.4总投资:估算约19.7亿元。

2.5资金来源:经营主体自筹。

2.6项目实施地点:普洱市所辖的思茅、宁洱、江城、西盟、孟连、澜沧、景东、景谷、镇沅及墨江等10个县(区)。

2.7项目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2.8其他

2.8.1开发周期:原则不超过3年。

2.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3标段划分:一个

2.8.4此项目收益须全部用于普洱市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项目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信用查询: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须符合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以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中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内的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现场报名:有兴趣的投标者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到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注:上述材料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牵头人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不予受理)

网上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04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12月10日下午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39.129.176.164: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网址 http://39.129.176.164: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字/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图纸光盘(如有)递交到开标现场,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 (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时间安排

6.1 发售招标文件:2018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40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

8、监督部门

单位:普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9-2165920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0号

联系人:林志文

联系电话:0879-282891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高家寨21号

  联系人:付微

  联系电话:0879-2120661

传 真: 0879-2120661

2018年12月04日


来源:云南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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