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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12月5日

时间:2018-12-05 14: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8920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发布关于:2018年12月0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12月5日的信息
来源: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12月5日

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委托,就 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编号:CTZB20180733Z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1

2018年度蛟川街道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

1

 65万元

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中包含消防器材的销售、批发、零售等相关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需在宁波地区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发售地点、售价:

①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125日至201812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8室)

③标书售价:每份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69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招标厅二

九、开标时间:201812269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招标厅二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或汇票;

账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开户帐号:7331610182600126385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并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正式入库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否则其采购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8室

 联系人:唐涛、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127967

9.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地点: 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1-5层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86301865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涛、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127967、13251902066   

传真:0574-87127713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8室

        公开阅览标书:181205【招文】蛟川街道消防器材【政府采购】_201812513396.doc


来源: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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