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设备平板电脑采购B质疑答复及变更[上午公告]通知12月5日
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182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单位对DZC20182182大庆市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设备平板电脑采购B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质疑标底参数为华为平板M5型号,该标底文件使用完全为华为M5型号平板电脑,此型号无法满足三个品牌进行投标,这使其他供应商除华为M5型号外无法提供其他品牌产品;这违反了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以下为华为M5官网配置截图以及链接: 链接地址:https://consumer.huawei.com/cn/tablets/mediapad-m5/specs/ 采购单位答复:我单位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普查软件运行的环境要求而提出的相关产品要求。 第一:系统需求达到安卓8.0标准,明年单位系统要求产品支持安卓8.0; 第二:运行内存4G在目前平板产品的属于主流配置,没有超出常规需求; 第三:全网通产品支持的频段相对较全,能更好的支持未来非WIFI情况下的数据上传和稳定性, 第四:电池使用高密度电池,稳定的续航时间也是保证了业务的开展; 另外移动终端产品技术已经非常成熟,据了解:三星、联想、华为等都有相应的配置。没有倾向性。 二、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12月10日14时(14时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