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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0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米脂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2月5日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米脂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米脂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备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B-NG-2018125 三、采购人名称: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米脂县迎滨路南侧 联系人:刘世雄 电话:0912-621686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联系人:李荣 电话:18292235966 传真:0912-715631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米脂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备工程.1批 项目概况: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296921.29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2、须具备开户许可证;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06 09:00:00至2018-12-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环路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5 09:0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酒店四楼会议室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3、开标时间:2018-12-25 09:0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酒店四楼会议室世纪精华酒店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92235966 2、开户名称: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 4、账 号:261009511920012537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05 附件:
来源:陕西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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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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